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工作计划解读
2026年,全市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经济工作、城市工作的各项部署,以及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要求。工作中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核心,聚焦城市更新、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建筑业提质升级、物业高效治理等重点领域,全力推进“四好”建设,着力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奋力推动全市住建事业实现高质量转型,为“十五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精雕细琢推进城市更新,打造高品质宜居新场景
以“绣花式”精细化治理理念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着力破解城市发展中的短板问题,打造群众满意的高品质生活空间。
一是健全政策支撑体系。全面落实《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加快制定出台《商丘市深入实施城市更新重点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同时推动相关部门配套出台混合用地管理、既有建筑功能转换、产权登记等相关政策,切实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实政策保障。
二是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加快建立市级城市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督促各县(市、区)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协调会议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的谋划与包装,动态更新项目库,筛选一批优质重点项目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建立月度调度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典型案例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是一体推进城市更新。建立“体检—诊断—规划—实施”的闭环工作机制,将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严格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要求,进一步拓展体检范围、深化体检成果应用,计划在永城市召开城市体检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县域城市体检工作全面铺开、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项目落地见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居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注重片区统筹规划和项目长期运营,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特色街区、老旧厂区改造升级。2026年,全市计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136个,总投资达345亿元,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9亿元。其中,中心城区重点推进合欢社区、黄金社区等10个完整社区建设,各县(市、区)分别打造1—2个完整社区;同时,完成100台以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切实提升群众居住便捷度和安全性。
二、精准调控稳控房地产市场,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精准施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行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一是推动市场止跌回升。充分用好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细化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多措并举稳定市场预期。积极探索“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等购房模式,有效激活改善性住房需求;针对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较长的县(市、区),通过购买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人才公寓等,加快商品房去库存进度。同时,精心组织线上线下房产促销活动,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优化住房保障供给。充分发挥住房保障轮候库作用,精准摸排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坚持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压紧压实安置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一楼一策一专班”工作机制,优化调整安置方式,通过异地安置、购买存量房等途径,缩短安置周期,2026年力争建成安置房1万套,切实解决群众安置难题。
三是全力推进“好房子”建设。严格落实“好房子”建设标准,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和技术导则,引导和鼓励房地产企业聚焦品质提升,建设更多高品质住宅项目,推动高品质住宅扩面提质。同时,鼓励对现有老房子进行升级改造,支持“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切实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四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编制“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科学引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跟进国家关于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本地房地产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白名单”融资工作,做好老贷款接续和新贷款投放,保障房地产项目正常建设资金需求。严格执行封顶预售标准,强化预售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有序推进现房销售试点。
三、创新驱动推动建筑业升级,打造“商丘建造”新标杆
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建筑产业,打造具有商丘特色的“商丘建造”品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推动建筑业提质升级。实施建筑业企业培育工程,召开全市建筑业发展大会,引导本地建筑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向“投融建管运”一体化方向转型。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本地建筑企业,使其在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水利建设等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能够积极拓展周边区域市场,提升“商丘建造”影响力。
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持续深化招投标系统整治,高效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标”模式,杜绝暗箱操作,保障招投标公平公正。深入整治建筑领域“内卷式”竞争乱象,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清退僵尸企业、空壳企业,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生态。同时,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欠薪问题的监管力度,从源头遏制欠薪增量,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建造。培育壮大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产业链,推动建筑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发展。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服务体系,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2026年,实现所有竣工项目均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40%,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四是深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标准,强化常态化管控。充分运用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动态巡查,构建“发现问题—交办督办—整改落实—反馈销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类扬尘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四、高效治理提升物业服务,打造基层治理新亮点
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抓手,深化物业领域治理创新,破解物业服务痛点难点,打造住建领域基层治理特色亮点,增强群众居住幸福感。
一是深化“三委”联动机制建设。持续完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治理机制,明确三方职责、细化协作流程,擦亮住建领域基层治理新名片,力争在全省范围内树立物业服务治理标杆。
二是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厘清各部门在物业服务管理中的职责边界,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突出问题,力争实现物业服务投诉量大幅下降。针对未建立业主组织的住宅小区,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建尽建、能建尽建”,实现小区(楼院)物业服务全覆盖、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
三是推进智慧物业建设。搭建智慧社区、智慧物业监管平台,推行“一网统管”模式,开通业主诉求“一键提交”通道,推进服务事项“码上办”,提升物业服务便捷度和效率。构建“业主评价+政府考核”的物业服务信用体系,健全奖惩机制;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融合模式,拓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社区零售等增值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生活需求。
五、便民利民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工程审批新效能
坚持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推行分期竣工验收备案。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以及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等,对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单元,试行线上分期竣工验收备案,缩短项目竣工交付周期,提升项目投用效率。
二是构建城市更新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清单外不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流程;对清单内项目,优化审批路径,提供前期咨询、并联审批等“一站式”快速服务,加快城市更新项目审批进度。
三是深化工程审批全生命周期改革。制定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事项审批标准,扩大“一件事”集成办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深化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机制,推动更多工程建设项目跨部门业务流程重构,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协同性。
四是推动“验收—登记”全链条贯通。优化竣工验收备案流程,深化“验收即登记”工作模式,协同推进“交房即交证”服务标准化、常态化,切实解决群众购房后落户、子女入学、抵押融资等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城乡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提升城乡建设新水平
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城市与乡村建设,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融合发展,提升城乡建设整体质量。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深入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加强对农村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及时将新增危房纳入改造计划,确保实现“应改尽改、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标准,强化施工质量监管,全面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
二是筑牢农房建设安全防线。完善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机制,对新排查发现的危房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做到“发现一户、治理一户”,坚决防范住房安全事故。加强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培育,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工匠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保障农房建设质量。
三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大对全市7个历史文化名镇和22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守住历史文化根脉,彰显商丘地域文化特色,推动历史文化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
四是推动“三镇”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17个中心镇、20个特色镇、60个边界镇建设试点,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探索差异化、个性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三镇”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衔接支撑作用,推动城乡协同发展。
七、坚守底线筑牢安全屏障,护航住建事业行稳致远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平安住建”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房屋安全、工程质量等领域监管,全力维护住建领域安全稳定,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验收—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管理联动、监管执法与日常管控衔接,推动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完成消防设计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进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专项排查,严格把控材料入口关和施工使用关;持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全链条整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积极探索房屋安全体检、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制度机制建设,率先引导对使用年限较长的城镇公共建筑和经营性房屋开展安全体检,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治旧控新”,完善“审批—建设—验收—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条,严防新增违法建设,确保既有房屋安全。
三是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业主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业主监督,推动工程建设更加透明、诚信,提升群众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度。强化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加大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打造优质精品工程,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四是维护住建领域安全稳定。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完善信访矛盾依法化解流程,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及时排查化解住建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涉稳舆情动态监测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专班、专案、专人、专责”工作要求,快速处置各类涉稳舆情和信访矛盾,确保住建领域和谐稳定。
